时 间 记 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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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就应该要让她知道
[ 2011-12-28 20:13:00 | By: E-恋 ]
 

我知道,我什么时候该止步;我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放手;我更知道不应该让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开始。。。。但是,我“知道”并不表达我“能够”!

先说说一段我同事的故事。平安夜那晚,我一位同事在公司员工宿舍里用荧光棒在地上拼了一个好大的心形,心形里面也拼写着:I Iove  you  sunney !sunney是我司市场部的一位新来的同事,最后,那晚的女主角并没有出现,接着,明早看到那垃圾桶里有一束鲜花!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知道故事的结局了,至于经过我这个旁人也不该说什么!我也曾打趣的问过我那位同事,你没有七成的把握怎么敢于众面前做出这大胆的事来呢,你就不害怕现在这种局面?他回答我;我当时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因为我知道喜欢的就应该要让她知道。。。。。。

喜欢,就应该要让她知道!不可否认,这是一句很真的话,但并没多少位男人会将这句话看成是个承诺!为什么我会觉得这么一句话应该是个承诺呢?因为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用心的,不在乎外貌,身世,可能泡妞是件很容易的事,但恋爱就不应该是件随便的事情。前几天,小谢在微博里放话,已经找到了动心的感觉!“动心”。。。我曾自问过自己,在自己的过去中,曾为个多少个女生动了真心呢?说没有的话肯定是骗自己的,我承认,就三个。这三个女生中,一个已经嫁人了,一个我离开了就没再联系过,一个梦。。。

再说多件事,前段时间,同事赌我泡不到品质部那位冰美人。她是品质部里公认漂亮的一个,纵使追求者很多,但却一直拒绝,所以我们称她为冰美人!在那群饿狼面前我可不能失礼,泡一下又不会死,泡不到的又何只我一人呢?

这两天来,我的确用了很多时间呆在品质部与她相对,(我为什么能有这么多时间呆在品质部却没让人怀疑这个理由我就不说了)即使这样,我发现我好像已经忘记了怎么去泡妞了,因为我至今连个电话也捞不到!不过,你说我自信也好,自大也好,我觉得我有泡上她的那一天,不知道男人的直觉可信不可信了。。。呵呵!问你个问题:你觉得泡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生有意思不,纵使那女生很漂亮!

2011年12月28日21: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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